代客探監終審脫罪 懲教署稱尊重法庭判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14 18:49

最後更新: 2018/05/14 18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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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客探監終審脫罪,懲教署稱尊重法庭判決。(資料圖片)

本港首宗因「代客探監」而被定罪的案件早前於終審法院上訴,終院今頒下判詞,裁定「代客探監」公司的東主及其中一名僱員上訴得直,撤銷其串謀欺詐定罪,並將《監獄規則》中的「朋友」界定為毋須與候審囚犯相識。懲教署發言人表示,尊重法庭判決,會仔細研究判詞及諮詢律政司意見,現階段不便評論。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歡迎裁決,認為判決既不會對懲教署保安造成威脅,亦不會損害在囚人士獲探訪的權利。
 
涂謹申表示,即使或有人質疑受僱探監人士可跟在囚人士有所密謀,署方亦有相當好的保安制度,如錄影及錄音探訪見面,相信不會被濫用。他又稱,由於不少人因不同情況不方便探監,有人幫忙探監可讓在囚人士獲得心理支援,有助其更生改過。